姥爷汤吉存1924年生人,黄岛区灵山卫街道郑戈庄村民,多年不在村里居住,姥爷与村里的事务以及房屋都由姥爷私生子,他村村民汤吉学代为管理。2014年中元节姥爷回村上坟发现村子已经拆迁,后打听得知早在2013年12月汤吉学冒称受姥爷委托,把姥爷的房子直接拆迁到自己名下。 此后从9月到12月,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村委和灵山卫街道办一遍遍催促汤吉学出面与姥爷协商解决错签拆迁协议一事,身为小区物业保安的汤吉学始终都以工作繁忙,在外出差为由拒不露面。期间曾未提及他与姥爷之间存在房屋买卖纠纷。 直到2014年12月上旬,汤吉学向街道提交了一份《卖房契约》复印件声称汤吉学夫妇于2005年12月6日花费两千元购买了姥爷的房子,买房同时汤吉学夫妇承诺赡养姥爷终老;并声称有多位证人,而且当时他有签约录像。 由于我妈在亲眼目睹姥爷和我们姊妹几人三个月来不断向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始终没有任何进展,连和汤吉学当面对质的机会都没能促成,在听说对方还有《卖房契约》,我妈万念俱灰,于2014年冬至服毒自尽。 此后由于汤吉学始终提供不了任何一个证人,更提供不出所谓的签约录像,2015年2月村委根据村民自治法,最终投票做出决议,解除之前与汤吉学的拆迁协议,与姥爷签订新的拆迁协议。并将上述决议向社会进行公告,同时将公告送达汤吉学处,村委并于15年6月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汤吉学返还冒领姥爷的前期拆迁费用。 此后数年双方相安无事。2018年94岁的姥爷去世,2019年大姨和我妈家各分的一套90平方拆迁房。 2022年汤吉学以《卖房契约》、持有姥爷房产证件和汤吉学2013年与村委签订的拆迁协议为证据,同时邀请契约在场人曾庆玲出庭作证,向黄岛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契约有效,并要求我们赔偿两套房屋价值的90%。在隐珠法庭开庭两次后,汤吉学撤诉。 2023年汤吉学还是依据上述证据,再次提起诉讼,除了第一条诉求由“契约有效”改成“契约无效”,其余都不变。 期间古镇口张成镇法官向契约执笔人郭常良,2014-2021任村主任、2021-2023任村书记的张建军以及2011-2021任村书记的宗甫收做了庭外调查。 黄岛法院最终做出如下判决:结合法庭调查查明的事实以及各方当事人的陈述,本院作如下 判定:虽然卖房契约没有买卖双方的签字,但从在该证据上署 名的相关人员陈述看,均认可案涉宅基地房屋汤吉存已出卖给 原告,结合原告持有该宅基地房屋相关证件以及郑戈庄村委会 先与原告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等情况,可以确认原告和汤吉存存 在案涉宅基地房屋的买卖合同关系。 青岛中院维持原判。 姥爷房子时间线 2013.12.01汤吉学冒称受姥爷委托,把姥爷汤吉存的房子拆迁到自己名下 2014.08.10(农历七月十五)姥爷回村上坟发现自己的房子被拆迁到汤吉学名下 ——2014.08.30汤吉学持姥爷存折在邮政储蓄银行人民路储蓄所取款,其中2014.01.18同一天汤吉学分别在邮政储蓄银行胶南文化路支行和青岛农商银行胶南城关支行取款,取款单上签姥爷汤吉存的名字 2014.09.07姥爷离开胶南秦家庄(为了姥爷给他看厂房,汤吉学提供的两间平房),因汤吉学拒不归还姥爷的证件,六天后即2014.09.13姥爷先后补办了身份证、户口本、邮政储蓄银行低保户存折、青岛农商银行老年补助存折、社保卡,因房屋已经拆迁,灵山卫国土所不给办理姥爷房产证件。 2014.09.08(中秋)——12月份姥爷多次去村委、街道办,要求村委就自己的房子和自己签订拆迁协议,街道办要求灵山卫司法所王文波所长(兼任郑戈庄村的法律顾问)协调解决,村委和王所长多次电话通知汤吉学出面解决,身为小区保安的汤吉学拒不露面。 2014.11.11和2014.11.19时任郑戈庄村书记宗甫收和主任郑文清出具盖有村委公章的证明,证实姥爷房屋曾未买卖和转让,汤吉学代办和领取姥爷的拆迁手续都应该是姥爷的 2014.11.14姥爷在胶南仁通律所订立遗嘱,拆迁的房子两个闺女一家一套。 2014年12月上旬,汤吉学向灵山卫街道提交了一份《卖房契约》复印件和一份由张家楼法律服务所张继民等发的函,该函表述汤吉学委托张家楼法律服务所张继民等调查处理姥爷的信访事件,张继民等已经查证:①汤吉学与汤吉存是叔兄弟关系;②姥爷的房子是1977年2月5日购买的同村郑春进的房子;③汤吉学夫妇于2005年12月6日花费两千元购买了姥爷的房子,汤吉学夫妇同时承诺赡养姥爷终老;④姥爷在2014年9月7日被外甥接走,其后在外甥的教唆下信访。 2014.12.22(冬至)姥爷小女儿,我妈服毒自尽 2015.1.12司法所王所长把双方召集到所里,王所向先到的我方介绍了街道办调查结果:汤吉学多年来代办姥爷事务,拆迁时村里按照惯例把房子拆给了汤吉学。双方都到齐,所长宣读了汤吉学律师的公函(落款时间2014.11.23),汤吉学首先发表意见:①2005.12.06在开发区蓝海金港大饭店吃饭时签订的卖房契约,姥爷在场,给姥爷两千块钱,姥爷把房产证件给他;②除了契约上相关人员在场,灵山卫土管所刘润兵、郑戈庄村委书记许文阁、主任郑文清等十几个人都在场,都可以作证;③他有当时签契约的录像,且刻成光盘了,随时可以提供证人和录像。向姥爷询问汤吉学说的是不是属实,由于姥爷年事太高,耳背严重,又特别激动愤怒,姥爷怒斥汤吉学夫妇忘恩负义,怒斥汤吉学偷取自己的房产证件,偷取老房契,伪造卖房契约。王所长向汤吉学声明可以不提供录像,只要能找出两个证人证实与姥爷之间有房屋买卖交易就行,也可以拿出当时签约的录像,两者选其一就可以证实有房屋交易事实。(2022年打官司时,我们查证:2005.12.06该饭店未试营业;刘润兵2006年开始任职;郑文清2007年开始任职) 2015.01.12——2015.02.09汤吉学始终提供不出任何一个证人,更提供不出签约录像。 2015.02.10、2015.02.14郑戈庄村委主任张建军主持,先后两次就姥爷房子召开专题会,第一次12票弃权,6票同意,未通过决议;第二次20票同意,1票反对,通过决议,决定撤销之前和汤吉学签订的协议,重新和姥爷汤吉存签订拆迁协议。 2015.03.30郑戈庄村委主任张建军代表村集体与姥爷签订拆迁协议。 2015.06.18郑戈庄村委主任张建军以村法人代表的身份签署起诉状,请求黄岛法院判令汤吉学冒领姥爷的前期拆迁费用6.8万余元。 2015.07.06黄岛法院做出撤诉裁定,缘由是张建军向法院提供关于汤吉学的地址是其空挂户地址,联系电话是空号,且拒不提供汤吉学的真实联系地址和电话,法院无法联系上汤吉学。 2015.07.16郑戈庄村委向社会公告,告知汤吉学其之前与村里签订的拆迁协议无效,村委和姥爷重新签订协议,该公告同时由司法所王文波所长和姥爷外甥送达汤吉学处。 至此错签拆迁协议一事圆满解决,之后数年双方再未就此事向任何部门反映有什么问题。 2018.01.18姥爷汤吉存去世,享年93岁。 2019.12郑戈庄拆迁房回迁抓阄,大姨家和我们家各抓得一套90平方的楼房。 2022.10.10汤吉学第一次起诉,诉契约有效,在隐珠法庭第一次开庭,汤吉学声称2005.12.06在蓝海金港大饭店与姥爷签订卖房契约,房屋买卖在双方不会写字的情况下由执笔人代写签名,但未提及执笔人有没有代写谁的签名,契约用纸是红纸无法在上面按手印。证人曾庆玲出庭作证,声称2005.12.06当天汤吉学老婆的同学王岩打电话给曾,说老同学家有房屋买卖一事让他去作证,曾乘坐王岩的车从胶南大场镇的家前往70公里外的灵山卫西南园村汤吉学家中,在汤吉学家南屋炕上见证签订的契约,有位老师执笔,曾不认识买卖双方,但看见汤吉学给了姥爷两千块钱,且看见契约上所有人都是自己签名。我方则提供2014年村委出具的证明,2015年司法所了调解时的录音,15年村里废除汤吉学协议的公告、姥爷遗嘱、村里和姥爷签订的拆迁协议等证据。 之后在隐珠法庭第二次开庭,在预定第三次开庭当天中午汤吉学撤诉。 之后汤吉学再次向黄岛法院提起诉讼,诉契约无效。在黄岛区古镇口法庭分别于2023.05.23、2023.08.22、2023.12.01、2024.01.25分后四次开庭审理。期间审判法官张成镇声称此前在隐珠法庭提交的证据不要重复提交,他已经取得该案隐珠法庭的全部卷宗,并分别于2023.08.11对现任书记(时任主任)张建军,2023.08.17对执笔人郭常良,2023.10.24对时任书记宗甫收进行庭外调查。并调取了2015村里的两次投票会议记录。汤吉学提出房屋评估申请,法院指定一家评估公司对姥爷分的的两套房产进行评估,评出两套房产2019年时的市场价格150余万。 2024.02.03(腊月二十四)我方收到张成镇法官2024.01.26裁定的判决书。认定买卖事实存在,因为汤吉学不是郑戈庄村民,所以契约无效,我方须赔偿汤吉学90余万。 此前庭审,做过大手术的大姨,插着管,在子女的陪同下,数次往返于东北和山东之间参加法庭的庭审。 2024.02.11(正月初二)大姨去世。 2024.03.31我们姊妹两人去执笔人家中拜访,执笔人声称很早就与姥爷熟识,契约代写时间是2007年他入职实验小学以后发生的,他在学校吃过午饭,汤吉学打电话让他去耍,电话里没跟他说有什么事,去了汤吉学秦家庄的厂子,汤吉学要求他按照一个人说的写了契约,他发誓他不清楚姥爷与汤吉学之间有没有房屋交易事实,他忘记了姥爷在不在场,他也忘记了契约上的时时间是不是按照别人要求的写的。 2024.04我们拜访了张建军,向他出示法官对他庭外调查的记录,张建军声称记录员写的太潦草,记录的内容不是他想表达的。 我们向青岛中院提交了蓝海金港大饭店开业时间证明、汤吉学2014年8月30日之前多次持姥爷存折领取姥爷存款、姥爷2014年补办证件证明、拆迁前后时任书记、主任对当年废除汤吉学协议、与姥爷重新签拆迁协议的过程的证明。 2024.06.14青岛中院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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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9 17:05:18 来自青青岛社区
当时双方还约定该款在汤吉存有生之年花费完毕,汤吉学将无偿将汤吉存抚养之老。加之汤吉学在2015.01.12司法所中声称姥爷没死他已经给姥爷打好坟了。这是多好的孝子贤孙啊,可在这个公函里以及以后的诉状里,汤吉学一直声称他和姥爷是叔兄弟关系,这又是何等的数典忘祖?!
2025-06-17 16:53:56 来自iPhone客户端
买房还得负责养老,还得负责丧葬送终,可能还得负责烧纸扫墓,这不明显是买房同时赠送了一个爹?!青岛的这俩法官竟然觉得天经地义,不知道这俩法官买的一手房还是二手房?买二手房还好点,买一手房的话,这俩法官岂不是仅在青岛地区就有不少爹?😡😡
2025-06-17 16:45:51 来自iPhone客户端
回复:
敬请关注新浪微博账户 萧光辉1977 里面有2015.01.12司法所进行双方调解的录音;2022.10.10汤吉学第一次诉契约有效,后撤诉,其老婆的初中同学曾庆玲出庭作证的录音;2024.03.31契约执笔人家中的录音
2025-06-11 09:19:56 来自青青岛社区
看看姥爷2014年12月2日在律所做的询问笔录,和2015.01.12在司法所双方对质时姥爷的说法完全一致,姥爷本人都记不清当年具体哪天买的郑春进的房子,汤吉学能精确到1977.02.05充分说明姥爷老房契也在汤吉学手里,此外汤吉学聘用的张继民给街道发的函上还说,买房子给姥爷两千块钱,如果不够花,他夫妻俩就抚养姥爷,是不是太假了,谁家买房子还买来个爹?而且2015.01.12司法所中汤吉学还声称给姥爷建好坟了,姥爷本身是五保户,村里自然会处理姥爷的后事,他这不是自己在承认他就是姥爷的私生子嘛
2025-06-10 06:47:43 来自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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