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业:让社区回归自治本真 |
政府应该协助让所有小区都有自己的业委会,好多没有业委会造成了的矛盾。
借鉴国外关于物业的经验,在高档小区或别墅区设立物业管理(因为这里的居民收入高,不爱参与社区管理),在中低档住宅区推动居民自治。
(转) 为什么物业的名声不好,意见大?普遍问题因为原本是服务业主的性能却摇身一变成为业主的管理者?二、有的收入不合理,非常过份,收益账目从不公开,无偿使用小区红公共区域、公摊面积、业主生活辅助面积经营收入也从来私吞不吭声?三、对小区的固定资产使用消耗凑付根本不维修?四、小区业主的利益不去积极的维护争取,背后却行使的业主的权利,耽误业主的好事。面临困难让业主操心为难?五、有关政府对于小区的政策福利偷着变调、截留归己,业主被糊弄,也不知情?六、业主不需要单纯挣钱的名堂治理管束而对实际问题一点也不能解决的所谓物业部门,业主的生活需要真正服务帮忙……
注:有的居民议论应該補充一句說有的物業對不交物業費的業主物業使壞逼迫…… 有的物業開始搗鼓乘坐电梯打卡器來捆綁保障物業費收取,並且背後積極「拉攏」尋找部門代理人給予支持合法化的“合作伙伴”……
建议如今物业收费不能和税收刚性攀比,应该学学如今税务的一些长处,如税务还有些免税的优惠政策,并非像物业费一样“霸王”……
(转)不明白?为啥房子跌价了,物业费、车位费却不跌价呢?
不明白!为啥房子跌价了(房价跌的凄惨,有的连个本都保不住),极端不正常的问题:物业费,车位费却不跌价呢,这里面究竟是个啥道号?不大像什么市场经济,市场经济对他不起作用。有的物业一点也不讲理,还理所当然的认为它是管理者,小区利益都属于它,很霸道!十几年的收入积累一毛不拔,都塞进了个人腰包!小区有个花钱的公共事都捆绑逼迫业主掏钱?小区的固定资产破烂不堪了,物业仍然“坚持积极工作”,怎么能惯出这样一个“臭虫经营结果”!这种结果民生怎么也想不通,非常反感,难道物业经营行当是“金饭碗”嘛!物业基本属于开发商的“自留地”,有的部门还挺喜欢这个自留地,视作下属部门相互来往、并且去维护其利益。之间关系处理的“一家人”似的很帮忙。
居民纳闷二:小区楼座地下命名是是消防工程规划审批建设,太平年代可以利用停车,建设费用都包含在居民楼的销售核算之中,为啥如今所有权是开发商物业所有呢?有的不明真相的人说“有证”,竟然理直气壮的“卖”,闲置也不租,逼迫业主买了车位才能进去停车。这捣鼓的是个什么“景”?太欺负人了……这明显有失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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