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家*源市北店销售的金锣冷鲜鸡产品原袋上生产日期呢? |
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不去调查不去落实责任,却第一时间先犟,这类供应商的故意行为,供应商自己没数吗?供应商自己不通知其他分店吗?事后高层有人却怪其他门店前去支援的经理没有将被诉情况分享给其他门店…又不是一个单品,供应商就是这样被你们惯坏了!
本来,是专柜供应商员工的问题,超市完全可以籍此机会加强管理,而现实是袒护供应商及违规员工,供应商的几袋商品,比超市的商誉还重要吗?难以想象!
所有合格证与产品分离的散货,还请谨慎购买,除非你看到了工作人员现场拆包的原包装,且确认过其原包装上的日期
如果标签易损毁,经营过程中就应该注意保护原标签,标签尽量超上,
若标签质量不好,可向生产厂家反馈改进。再说,总共5天的保质期,标签耐久性会远超5天吧?
某超市,拍摄到的,拍摄时已经过期,日期被破坏,但有一袋还可见,大家说。这种日期破损是正常损坏吗?难道不是奸商故意行为吗?
1、员工多次说“这个冰柜坏了”,那为什么冰柜上还有那么多产品在售?能保障产品的展销贮藏温度吗?
2、金锣冷鲜系列整袋装展销时标签都朝上,怎么会狡辩顾客所购产品标签可能是标签朝下时沾湿了,坏了,难道掺水了?怎么其他地方不坏,唯独生产日期处坏了?
3、知道日期坏了还继续售卖?
4、是心坏了吧。
未拆包但已去皮称量,也算散称?就不用标注生产日期了吗?那店里的临期的过期的也可以拆掉包装,然后以散称的名义卖吗?
对于这种职业的所谓打假人,在现场人员已明确告之包装有水渍制使标签问题的情况,并提前给其告之的情况下,故意购买,恶性投诉。索要所谓赔偿最少千元起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于这种非消费行为,早有明确规定,不支持这种行为。对于这种靠此牟取非法利益的人,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扰乱了社会秩序,最终成本会转架给消费者。全社会应高度重视,人人喊打。国家法律也应及时补全漏洞。还经营者以良好的经商环境,创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其他网友次日在其他店发现的同一供应商的同类问题,虽然员工经狡辩抵赖甚至企图撕毁证据,但在门店高层领导对食品安全的重视下,已满额赔偿结案。
两个店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高低差别立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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