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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香洲仲裁员郭康如、钟思、徐晓菲枉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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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裁决书中第12页“本委认为:申请人没有证据证明其按照《员工手册》规定履行了加班申请审批”,引被告当庭提交的考勤制度第二十三条证据中:“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通过补休、轮休等调休方式自主延长日工作时间和调整员工休息(星期六、日、节假日)。”已属违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5.引裁决书中第13页“本委认为申请人领取的固定工资中包含了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及加班工资,申请人再要求被申请人一、被申请人三支付2019年8月26日至2023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工作日加班工资,没有事实依据,本委不予支持”此说法于法无据。我方每月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岗位补贴+绩效+津贴”的固定工资,工资条中并未显示涵盖任一加班,被告方且不能说明计算方式应承担不利后果。
我方多次通过12345投诉举报该条裁决出于哪条法律法规,仲裁委均以答非所问回复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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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02:03:17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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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0:24:56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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