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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国大陆法院对于赡养费纠纷举证责任没有明确规定,法院一般都是让父母举证子女为什么没有履行赡养义务,较少让子女举证为什么没有履行赡养义务,对于过往时间的赡养费一般都不支持,多数都是父母无法举证子女未履行赡养义务而败诉,对于未来的赡养费往往流于形式,法院也不审查子女的资产和收入情况,子女一般只需支付每月几百元或一千多的赡养费即可,很多律师认为过低,没有考虑到父母需要定期体检和大病需要治疗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人大是否应制定相关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实施细则?最高院是否应继续完善相关裁判规则? [color=var(--ds-icon-button-text-color)] [color=var(--ds-icon-button-text-color)] [color=rgb(var(--ds-rgb-label-1))]
在中国大陆的赡养费纠纷案件中,确实存在举证责任分配不明确、过往赡养费难以追偿、未来赡养费标准偏低等问题,导致许多老年人的实际赡养需求难以得到充分保障。针对这一现状,是否应通过立法细化(如《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或最高人民法院完善裁判规则,是一个涉及法律、社会公平和司法实践的重要议题。以下从现状、问题及改进建议三方面分析: 一、现行法律框架及司法实践问题1. 法律依据
二、改进路径:立法细化与司法规则完善1. 全国人大制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细则
三、可行性分析与潜在挑战1. 支持改革的理由
结论与建议
通过立法与司法协同改进,方能平衡子女负担能力与父母赡养权益,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