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家庭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适用于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城乡居民用户。时段划分:非采暖期: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为22:00至次日8:00。采暖期:峰段为8:00至20:00,谷段为20:00至次日8:00。电价标准: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具体如下: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在第一档基础上分别加价0.05元和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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