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1-图2:学校门口招牌使用繁体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图3-图4),均不在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的六条规定内,因此应该改为简体字,而不是继续违反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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