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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亭一小区物业服务不达标却收着与其服务不匹配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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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卓越蔚蓝群岛四期小区居民留言投诉:请问卓越四期物业一个上市物业,服务不达标,还收着2.4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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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阳区政府: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城阳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落实,物业费是前期招投标时青岛市专家评审时确认,已在双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关于物业服务不达标问题,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已责令物业公司及时沟通相关业主,针对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沟通解释,服务不到位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城阳区住房和城市建设管理局将持续督促物业公司加强业主沟通,及时了解业主意见,加强人员管理,做到质价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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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29日,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青岛市城市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制定公布普通住宅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及机动车停放收费指导标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359号)

  其中规定:本通知公布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指导标准中的每个服务等级对应的收费标准为基准价格。各项服务可以选择相同的服务等级进行组合,也可以选择不同的服务等级自由组合,组合后的收费标准为该物业服务区域公共服务收费基准价格。

  根据物业服务区域收费面积(包括住宅和商业用房建筑面积)规模确定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上限,其中,收费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内(含8万平方米),上浮幅度不超过20%;收费建筑面积8-15万平方米以内(含15万平方米),上浮幅度不超过10%;收费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收费标准不得上浮。

  本通知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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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3 14:18:25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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