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业主反映,青岛城阳双利城阳府南区合同约定5月交房,现工程进度缓慢,交房遥遥无期,合同约定霸王条款,延期三个月不付违约金,且违约金只有万分之0.01(正常0.1),始终未明确交房时间。 7月13日,城阳区住房城市建设管理局会同区市场监督局进行了调查核实,针对双利城央府(南区)项目延期交付问题,经区住建局落实,因疫情影响,该项目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7月30日、10月31日三个时间节点,开发企业通知业主项目延期交付(预计今年9月份交付)。对于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由开发企业依合同履行。下一步,区住建局将督促开发企业筹集人力、物力、财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科学抢赶工期,争取尽早具备交付条件。 针对双利城央府(南区)项目购房合同涉嫌霸王条款等问题,经区市场监督局落实,接双利城央府《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违约金条款涉嫌违法的举报后,2021年12月14日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青岛双利隆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于2022年4月12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青城市监处字〔2022〕67号),对该公司在格式条款中就违约金超过合理数额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局局已会同区住建局、城阳街道督促开发企业积极与业主对接、沟通,做好关于合同问题的解释工作。同时,要求青岛双利隆福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营销中心及时通知未签订补充合同的业主尽快签订补充协议,或者使用告知函作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补充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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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3:52:49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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