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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置业看来带着中介和开发商销售不行,还要带着自己的律师。 在胶州上合买房,签了合同之后,交了2万定金,要不回来了。 为什么不在我准备完材料之后再签合同?非要签了合同再准备材料?这样,导致我自己材料不足,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我来承担责任。2万要不回来了。 这不是在愚弄人民吗?我第一次买房 我哪知道自己还要准备那么多材料?也没告知我哪里出问题不能继续合同。 关键是为什么要先签合同 ,不是是个坑吗? 顺利还行不顺利就是购房者买单,开发商这么愚弄人民? 我支持建设我也是无房户,我没看出置业顾问和中介怎么帮我。。置业请带着自己的律师。谈妥了,再买,要不就继续谈。 下次买房定金万一又没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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