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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瑞源名嘉汇小区收了物业费还额外收取电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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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区瑞源名嘉汇小区在收取3.2元的物业费后还额外收取0.4元的电梯费!!!还说知道相关条例,但就一直这么收。 根据国家“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11条规定,物业费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电梯属于共用设施设备,使用费包含在物业费当中,不得额外收取!



2021-03-11 16:22:15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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