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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李沧区湖山美地二期10号楼电梯停用2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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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山美地二期10号楼2单元,电梯停用20多天,物业一直不修,给出理由是需要业主每户分摊8块。因部分业主不在住或对此情况不理解,迟迟为交费。物业只等凑齐费用进行维修。 1,目前电梯停用给小区业主完成极大不便,请领导督促物业尽快维修。 2.小区电梯广告等公共收益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从未进行公示。要求有关部门领导进行督察,尽快将费用对广大业主公示。

来源:齐鲁网



2020-11-23 09:44:57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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