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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小镇4.2期开发商严重违背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文件明确指出“通知特别强调,含装修住宅,网签合同中必须标明装修总价,不得违背购房人意愿,通过提高装修价格抬高房价。” 现在我们所签订的合同毛坯总价与装修总价捆绑在一起,自始至终开发商没有给我们购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去选择毛坯总价还是装修总价,整个销售到签订合同过程中,销售告诉我们购买此4.2期的住房,必须含装修总价,否则不能购买!这严重违背了我们购房人的意愿!我们强烈要求开发商退回我们每平装修费4000元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