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录] 注册
-

青岛遇到黄淑芬

人气:79779 回复:20打印 | 文字选择:TT

2016年八月,侄子被青岛的中国海洋大学录取,我们四人去送。夜间十时左右,学生的父母在李沧汉川路一带外出购物返回途中,在距离宾馆约三百米处被即墨的一辆丰田普拉多撞飞二十多米,学生的父亲重度颅脑损伤伴多处骨折抢救一天多后终于去世,学生的母亲脊髓损伤多处骨折,全身大面积擦伤,经司法鉴定为双下肢截瘫伴大小便失禁,一级伤残。

肇事者是山区的90后小姑娘。车主是即墨籍小老板。当天是车主约另外六个朋友去青岛喝啤酒,去时车主开车,回来时车主和另外五人喝了酒,小姑娘没喝,开车。其实那时候小姑娘拿到驾照不过两三个月而已。途中遇到车祸。如果不是撞在人身上,而是撞到其他地方,一车七个人估计多半要上天了。

去的时候车主开车,席间商定六人喝酒,一人不喝酒开车。返回的时候,七个人都不知道路,驾驶员低头看导航,结果撞到人身上。

车祸现场是双向六车道的马路,有路灯,当时车辆行人很少,能见度很高。马路无中间隔离,附近无斑马线。天知道这个车祸是怎么发生的。这么宽阔的道路,这么好的视线,难道他们闭着眼在开车?

交警定的责任是车方主责,行人次责。

尽管车主和驾驶员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但这种情况法律有明确规定,小姑娘属于义务帮工,造成的损害应当由被帮工人也就是车主负责赔偿,但小姑娘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半多,判决早已生效,车主可能是当了几年小老板有点资产,以及他的老婆闺女临时没被车撞到,很牛,他的做法就是网上流传的所谓“三不一没有”,不探望,不调解,不垫付,没有钱,分文不出,甚至于连保险公司的一万元垫付款都拒绝配合办理。小姑娘只是垫付了五万左右抢救费用,等到我们因为念及她年轻不忍心坐牢,给她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后,说是实在没钱了,干脆玩失踪。

三不一没有的结果之一,是在医院要求缴费,伤者一方倾尽所有还是不够住院费用,只能被转院,耽误治疗不说,本来有可能争取部分恢复身体机能,三级伤残是可能的,结果只能成了一级。这样的话赔偿额至少增加三十万。给死伤者和亲属造成的精神折磨,更是无法用数字计算。这个结果,怎么说也难以算车主的胜利,更难以算是三不一没有的胜利。

如果肇事方积极配合治疗,起码叫伤者家属感觉他们尽力了,不用说,能不算的就算了,尽量少算,反之,三不一没有,连人性也没有了,还指望赔偿能放上一码?这个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对方的律师已经厚着脸皮提出,某某项目能不能少算点?有好几次,借钱借不到,身处绝望之中,我真想开着车,把车主和肇事者一家撞到天上去,但是理智告诉我,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天无绝人之路,相信还是好人多。

尽管车主和肇事者没有人味,个人感觉,青岛的公安司法系统,起码包括交警和法官还是有比较高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处理事情的水平明显高于乡下。事故发生后,出警的交警竟然做出了一连串规范的急救动作,甚至在救护车久等不来的情况下,冒着受处分的风险,用警车把生命垂危的伤者送到医院,尽管伤者生命没有挽回,但还是很感激这个交警。

我一直相信天下好人多,好人有好报。就好比步步高的两句广告词,世间自有公道付出总有回报。

“三不一没有”只会加速社会的冷漠和无情,所有事故的处理都采用这种理论,社会会变成什么样子?众多事故当中,有良知的人还是占多数,积极处理的人得到的结果往往都比较理想,采取这种无赖做法基本上没有。

这种不靠谱的“三不一没有”千万不要轻信,发生了事故的确麻烦,但麻烦这个东西,你越是躲着走,它越是缠着你,积极面对,妥善处理,合法、合理、合情才能解决得好。

事故既然已经发生逃避不了了,不管是强势还是弱势群体,我们都应该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只有双方都尽力减少处理时间、减少经济损失,减少耗费的精力才是正解。

但愿最后能处理好。但愿这个车主,以及他的亲人(包括他九岁的女儿)永远不会遇到车祸,否则的话,对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毒攻毒,三不一没有,会让他享受一次在油锅里 炸的滋味。

1、2016年8月27日,武鑫驾驶毕朝春所有的鲁B5A25X汽车,在青岛市李沧区汉川路669号附近,将送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入学的学生父母撞飞,学生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学生母亲经全力救治,成为一级伤残。
2、抢救期间,武鑫支付医药费4.2万元,毕朝春分文未出。
3、事发后三个月(11月21日),车主将其担任总经理的韦创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过户到其母名下,逃避法院执行。
期间,受害者亲属层多次要求车主垫付部分医药费。
第一次,车主讲,你放心。
第二次,要求其配合办理保险公司垫付款,但是以种种借口拖延,直至法院判决,事情也没有办成。笔者曾投诉到保监会和保险公司总部,答复车主不提交资料,如果提交了资料,第二天垫付款就会到位。
第三次,车主说,等责任划分出来再说。
第四次,责任划分已经出来,车主说,你和驾驶员谈谈,主要是她的事。等伤残鉴定出来再说。
第五次,车主说,我没有钱。
第七次,伤残鉴定已经出来,车主说,走程序吧。
第八次,车主说,你放心。但就是一毛不拔。从事发至今,这个有三家公司的车主,一分钱也没有拿出来。
一审判决后,最后一次联系,车主说,法院没告诉我开庭。。。
以后,电话关机,失联。
4、2017-11-7,法院一审判决,毕朝春赔偿受害者126万,武鑫负连带责任。
5、2018-3-2,法院二审判决,毕朝春赔偿受害者134万,承担诉讼费1.68万。
6、二审生效后,上述两被告玩失踪,电话停机,分文不赔。



2018-04-16 19:20:21 来自青青岛社区
--
帖子已过期,不能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