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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惜福镇街道纸房社区强拆合法宅基地房屋的求助 尊敬的城阳区区长: 您好! 2022年12月29日,惜福镇街道纸房社区两委领导,在没有申请获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文书的情况下,毫无法律依据、协议签字、经济赔偿就将纸房社区十余户村民的合法宅基地房屋暴力强拆。在强拆的过程中,该社区两委雇佣数百名社会人员在现场拦截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村民。在村委领导的默许下,在场的社会人员强抢村民的手机、暴力将房主拖出房屋,强行将村民押送带离现场,以保证强拆的顺利进行。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三十一条: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一,惜福镇街道纸房社区两委领导在组织对村民合法房屋强制拆除前,并未依照法律规定取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文书,仅凭社区出具的《限期腾房通知》、《关于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决定》两份居委会文件,就做出了拆除村民合法房屋的决定,于法无据。该社区两委领导作为社区干部,在明知拆除行为缺乏法律支撑的情况下仍然无视法律、无视规则,实施侵害村民财产权的行为,已经显著违法。 第二,惜福镇街道纸房社区两委领导在组织对村民房屋强制拆除的过程中,面对在场社会人员对维权的村民实施抢夺手机、威胁恐吓、强制带离的行为时,非但不予制止,反而默许该行为,严重损害了干部勤政爱民、正直守法的形象,面对被强行拆除的住所,村民毫无安全感可言。 第三,惜福镇街道纸房社区两委领导在组织对村民房屋强制拆除后,致使部分村民无家可归。临近年关,此举给村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的不便,更对政府的公信力的良好的形象造成损害。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恳请领导尽快安排相关职能部门对该情况予以调查处理,为老百姓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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