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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海洋渔业局继“假土地证”后又抛出不肯电话解释非要面复的“集体滩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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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之前向青岛城阳海洋渔业局投诉青岛女姑口跨海大桥北、白沙河特大桥以南、龙湖滟澜海岸以西的海域上有非法养殖蛏子的,城阳海洋渔业局装模作样的立了案,但是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出具了一个盖了流亭国土所红章的“土地证”,后证明该证的号码属于夏家庄,城阳国土局也出证明该片海域的滩涂根本没有确权。


6月13日城阳纪委受理了我对城阳海洋渔业局不作为的投诉。


8月31日,城阳海洋渔业局的苏世革电话通知,我所投诉的滩涂为“集体滩涂”,所以不需要办理养殖证。但是人家很忙,电话中没有时间给我解释他们做出的解释的根据,让我从北京回青岛接收他们当面答复。


这些情况也告知的城阳纪委。


城阳海洋渔业局为了证明自己不是“不作为”,使出了吃奶的本领。


根据我掌握的材料,西后楼的行政界应该包括这片海域,国土局给西后楼1前多亩的村基确了权,但是行政界内5千多亩(可能是这数)滩涂和海域是没有确过权的,这5千多亩就包括我所投诉的滩涂海域和龙湖滟澜海岸和青特花溪地小区。


城阳海洋渔业局应该就是根据行政村界的范围得出这个“集体滩涂”的决定的。


对于这个决定,先为西后楼叫个屈,你们村卖给龙湖和青特的开发用地,按海洋局的原则都是你们村的,可是,你们卖地的收入被政府拿走了大头吧,赶紧去要吧,这个数目可不是小数。


再为青岛的渔村叫个好,你们好多村的行政村界都包括海域滩涂,但是没有土地证,现在可能都是你们的了,好好看好了呀。


最后,城阳海洋渔业局,很不幸,即使是集体滩涂,根据你们之前提供的农业部9号文,也要办理养殖证,谢谢您提供的农业部9号文,真的,太谢谢了!







2018-09-14 10:56:36 来自青青岛社区

相关法律条文截图17531731901753173190


2018-09-14 11:16:01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根据海域使用法第一章第三条,海域属于国家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城市郊区和农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请问城阳海洋渔业局,如何把这片滩涂划给西后楼呢。其实我问的纯属多余,因为,可以肯定地知道答案,你们会说你们不知道这些法律条文。


2018-09-14 11:09:54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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