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登录] 注册
-

马路施工问题,请交警部门回答(已回复)

人气:20716 回复:11打印 | 文字选择:TT

刚修了不到一个月的长江路汽车东站段又开挖了,马路中间围起了围挡,,,这刚刚消停了不到一个月,又开启堵车模式。。

太行山路也是如此,严格说,黄岛区几乎随处可见“马路围挡”,严重影响居民出行。。。

请问交警部门,如此随意在马路上设围挡施工,是否经过交警部门审批报备,是否经过交警部门作出安全性评估,交警部门是否应该根据实际交通拥堵状况作出驳回施工或者延期处理,,,如果随意围挡不需要交警部门审批管理,由此引起的大众行车拥堵和交通事故谁来负责?

请有关部门严肃回答!




2021-10-12 10:42:33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青岛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新建、扩建、改建、翻修道路,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在开工前三个月发布公告。需在该路段埋设地下设施的,凡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市市政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并办理有关手续的,减收百分之五十的掘路费。
  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交付使用后五年内、大修的道路竣工后三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或区(市)人民政府批准。
  市区前海风景旅游区范围内的主要道路,在每年六月一日到十月一日期间不得挖掘。


2021-11-18 16:19:01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感谢交警同志回复。

看到占用挖掘道路需先经区城市管理局批准,,,城管局不是城建局自然不懂占路施工,又不是交通局交警大队,交通安全不是专业,难怪啊。。。
不过无所谓了,我已经打算卖车了,上班坐公交,下班步行,不给碳中和拖后腿,不给马路添堵!
我一个邻居已经搬家了,因为他难以忍受接到放学的孩子后一个小时还回不了家。知道的是读开发区实验中学,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读胶南实验中学。
继续堵吧,挖吧,随你们高兴了。。。谁让你们说了算呢。


2021-11-18 10:35:54 来自青青岛社区

真的挖路有点过分了


2021-11-17 08:37:40 来自iPhone客户端

黄岛交警那个位置是干嘛施工?道路标线又是那个部门划滴


2021-11-16 21:42:41 来自青青岛社区

网民朋友您好!
接到您的留言后,开发区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交警大队设施专班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经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条(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占用挖掘道路需先经区城市管理局批准,对影响交通安全的,需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针对长江路汽车站路段占路施工,我大队已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调流方案,严格按照施工作业区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标线。


2021-11-16 13:38:16 来自iPhone客户端
回复:

{2054}


2021-10-29 20:11:54 来自青青岛社区

这不都是正常操作吗?建好了接着挖开,然后再建,然后再挖


2021-10-28 13:24:19 来自iPhone客户端
回复:

见怪不怪,习惯了就好!{2045}{2045}


2021-10-26 10:45:07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交警同志不会说了。。


2021-10-21 10:52:00 来自青青岛社区

衡山路与嘉陵江东路路口那也经常修路,现在青岛不种树了改修路了


2021-10-18 08:41:00 来自iPhone客户端
回复:

感谢置顶!

  马路拥堵是个大事,哥预计不久的将来可能会成立“解堵办”,不是开玩笑的哈,原因如下。
首先,马路拥堵损害车辆发动机,增加油耗,给私家车主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其次,拥堵造成汽车尾气集中加剧,增大地区碳排放量,往大了说拥堵会破坏碳中和。
最后,拥堵造成的时间损失或者间接引起的损失更是无法弥补的。

  围挡必须立,但是不是得有个合适的标准?是不是得有几个基本原则遵守?各自为政是不是就是“弄糊”了?
同一段路上,若某一段已经大面积围挡封堵,就近路段是不是可以不再批准封堵?这不难理解吧?
某一个路口,若东西方向已经封堵,路口附近的南北方向是不是应该禁止封堵?缓缓不可以吗?不是停电停水停气的紧急工程其实都是可以暂缓的吧,有点计划性可以吧?

小区旮旯都成天盯着不让放这放那的,车来车往的马路却是随意围挡封堵,这合适吗?


2021-10-14 10:49:59 来自青青岛社区
--
帖子已过期,不能回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