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城市环境主管部门,无论土地的使用权是谁的,在居民楼下、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经营砂石、水泥、砖瓦和其他建筑材料可以吗?在长江东路和嘉陵江东路交叉口处就存在这样一个场所,已经存在N年了,场所的对面和西侧就是在建的天目山路地铁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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