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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月望,日夺其光,阴不可以乘阳也。日出,星不见,不能与之争光也。故末不可以强于本,指不可以大于臂。下轻上重,其覆必易。(汉·刘安《淮南子》) 【大意】 月亮在每月十五时圆满,月出时和落日东西相望成直线,这时太阳无法给月亮光亮,本身不发光属阴的月亮控制不了这属阳的太阳。太阳一出来,星星便隐去,不能和太阳争光。故而末不能够强过本,手指不能够粗过臂膀。下轻上重,是很容易倾覆的。 【延展】 “强干弱枝”中的干指树木的主干,枝指树木的末枝。中国古代常用“干支”来譬喻事物,如天干地支之“干支”即由干枝而来。 宋初之强干弱枝之术,则以干指中央尤其是皇帝,以枝形容地方,意即加强中央实权、削弱地方势力。 宋太祖赵匡胤建立北宋后,不仅致力于进行统一天下的军事战争,还把重建中央集权专制的统治,以避免唐朝灭亡后出现五代十国分裂割据局面重演,作为当务之急而加以侧重思考。 有一天,宋太祖召见心腹赵普,提出了两个问题让他回答: 一是为什么从唐朝末年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共易八姓十二君,争战无休无止? 二是有什么办法可以从此息天下之兵,建国家长久之计? 这些问题其实也是赵普早就有所思考的事,他一听到宋太祖这么问,就回答说:“陛下能问到此事,真是天地神人之福。这个问题的症结,就在于藩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根治的办法,也很简单,只要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天下自然也就安定了。” 赵普一说完,宋太祖就连声说:“朕明白了,朕明白了。” 于是,宋太祖与赵普君臣二人通过一番密谋,一个重建中央集权专制制度的“强干弱枝之术”的计划就酝酿了出来。 宋太祖一边在进行着统一天下的战争,一边利用“强干弱枝之术”来解决藩镇太重的问题,其主要措施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把节度使兼领的“支郡”收归中央直接管辖。 宋太祖在消灭荆南、湖南这两个割据势力后,就下令把这些地区节度使驻地以外的州郡都直属朝廷管理,取消了唐末及五代时节度使兼领“支郡”的制度,由中央派遣文官出任“知州”、“知县”等地方官。 宋太祖还规定这些地方官三年一更换,直接对中央负责,向朝廷奏事,不再听令于当地的节度使。其他节度使所兼领的“支郡”也陆续地收归中央直接管辖。 第二、把原由藩镇把持的地方财政权收归中央。 在北宋建立的第二年,即961年,宋太祖就从中央派官员到地方参加管理地方财政。964年,宋太祖又接受赵普的建议,下令各地方每年的财政收入除留少量应付日常经费外,其余的钱帛都要运送到京城上交中央政府,不得私自占留。 965年,宋太祖又在各路设置转运使,掌管一路的财政。这样,地方的财政权就完全收归中央所有了。 第三、剥夺藩镇节度使的司法权。 962年,宋太祖下令今后各州的死刑案件,都要上报朝廷,由刑部复查。各州管理司法的官员原来是由州府的牙校所担任,973年,也改由朝廷委派通过科举录取的文官去担任。 宋太祖还恢复各县县尉的建制,把原来通常由节度使亲随担任的镇将所掌握的司法治安权力,夺到朝廷派去的县尉手中。这样,地方上的司法权也全都收归回中央的手中了。 第四、通过各种方式,剥夺节度使和地方的兵权。 965年,宋太祖下令各州长官把所部兵员中骁勇善战之人都选送到京城补入中央禁军,又选强壮的士卒定为“兵样”,送到各路,招募符合“兵样”标准的人加以训练,然后送到京城当禁军。 这样,各地方军队中军,只能在本地做些杂役了。地方上再也没有比较强的军事力量同中央抗衡了。 通过这四种措施,宋太祖逐步把地方的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等一切权力都收了。 这样,在北宋初年,各地虽然还有藩镇,但他们已不再有唐朝中后期、五代十国那样专制一方的甲兵、钱谷、生杀大权了。 于是,北宋中央指挥藩镇,真正做到了如身使臂,如臂使指那样灵便了。即使是带兵在边境的藩镇节度使,只要皇帝一召见,就会马上奔命而至。唐、五代时期那种藩镇对抗朝廷的现象再也不会出现了。 宋太祖一面削弱藩镇的各种权力,一面又利用原有节度使去世、迁徙、退休等各种机会,从中央委派文官取代原由武将担任的地方长官。 宋太祖曾经说过:“朕选儒臣干事者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使他们都贪账,也不及武臣一人为害之大。” 宋太祖不仅委任文官担任知州,还在各州设置通判,让通判对知州进行监督,同知州互相牵制。 用文官代替武将担任地方长官,是宋太祖彻底解决藩镇难治问题的又一个举措。这样,以前那种专制一方的藩镇,在宋初就逐渐地失去了原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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