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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法明则人信,法一则主尊。(宋・王溥《唐会要》卷三十九) 【大意】 法律的条款明确,人们对国家就信任,法律统一,君主的权威就会提高。法律的条文必须明确具体,不能让执法者随意曲解。 【延展】 自古圣命不可违,尤其是明太祖朱元璋,凭借顽强的精神和不懈的努力让群臣钦佩的同时,还金口不改,令人战栗,说杀多少人就杀多少人,丝毫不手软。但是有一个人却令朱元璋自己违背了自己说的话,收回了赐死的决定,还赐他五次免死的机会,此人便是范仲淹第十二代孙范文从。 范文从出生名门,家世渊博,从小便刻苦学习,考上了进士,之后入朝为官。而身为范仲淹的嫡系后代,并未失了范仲淹的风骨,当庭直谏,因此惹怒了朱元璋,被判死刑。 后来朱元璋看到范文从的籍贯后,便将他拉来审问,一问之下发现范文从果真是范仲淹的后代,于是不仅免了他的死刑,更赠给了他五张亲手书写着“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条幅,表示免除五次死罪。 范文从历此遭遇后,更加感怀,因此畅怀直言,当面进谏了“国家要立法、罪过分清、等级分明、法大于权”等言。 而此事之后朱元璋幡然醒悟,后悔自己过去杀了太多的忠良,不仅亲自给范文从松绑,还赏赐了许多东西。 这个故事在明朝的大街小巷、街头巷角十分流行。反映了当时人们渴望法治的强烈心声,也表现了人们在朱元璋杀了诸多重臣后,渴望能够产生制约皇权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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