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为民、执法为公。希望金湖路街道执法中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律为准绳,将天泰新村一二期违法建筑于以拆除,还小区宁静和业主权益。

不能因为业委会的虚假民意,就能成为不是违章的理由!

小区乱象丛生,践踏红线,是谁给的胆量?
执法不作为,不负责任是谁作怪?

包庇袒护是解决不了问题的,违建就是违建,不是你的民意能抵挡法律法规的审批程序。

业委会和物业同流合污

原建图纸上没有的都是违章建筑,不信的话,楼下的你出来盖一个阳光房试试,城管立马就给你拆了,执法部门只盯着老百姓,业委会有人给他撑腰。

违章建筑就立在那里,业委会公开建违章房,让执法部门把嘴堵的严严实实的,怎么去管别人。

这下好了,以前物业不敢做的事情,业委会都敢干了,业主还没处说理去,如果有后悔的机会,这个小区的居民还会天天嚷嚷成立业委会赶走黑物业吗?
业委会这样违规操作,不仅仅是破坏了小区的整体规划,还欺骗了上级部门,损害了政府部门在老百姓心目中的执法形象!必须自省自查!主动拆掉违章建筑!

业委会这种玩弄业主的把戏,会把自己整的很难看!

这个小区太奇葩,无法无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准则,践踏法律绝不容忍这是原则,尊纪守法这是红线,违法必纠这是底线…。近七十万百姓的关切和呐喊应引起各级有关部门的重视了!一查到底!

业委会的脑子就是大,水泵房改造不明说要建玻璃阳光房,诡计多端让业主通过民意,现在拿民意出来说话,业委会你想干什么心里没点数吗?你骗取的民意还好意思公开?退一万步说,民意可以取代政府审批?要法律法规干什么???

"违法建筑"是运用法律而断定的!执法中队不能凭空想象,甚至业委会提供的一张不切合实际的民意就可以认定是合法的。不管是谁只要擅自改变原始建筑设计就是违法!不经过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审批更是违法。金湖路综合执法中队依法履职,对证据确凿的天泰新村一二期业委会违法建玻璃阳光房应依法取缔,正义和民心不可违!

我们真切希望能够得到新闻网论坛鼎力帮助,将小区借民意改造装修原水泵房内部为由,趁机不经过政府部门审批建起违法玻璃阳光房!破坏小区旧改后的好的环境和秩序。

小区业委会违法建筑,已成事实、证据确凿,为什么政府相关执法部门不依法拆除!反而配合袒护、包庇伪造事实居心何在?我们坚信在青岛论坛平台上想做任何抵赖是没出路的!追查到底。

法律法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部门及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坚决不能搞投机取巧,袒护包庇违法行为!夸大民意内容是违法的!

这个业委会钻空心思借小区老年人不明真相骗去民意,再巧妙的推翻民意,借机大搞工程,隐瞒工程量,从不公示工程详细造价。最终目的!敛钱!!!

青岛市政府,近几年来,为了更好地美化城市和保障居民的安全,重点推进了清理违章建筑,市南区在清违工作中搞得轰轰烈烈,深受大家的欢迎。但唯独天泰新村1~2期小区,阳光房依然存在,旧的不拆,新的又建起来了!而且还能以民意通过的依据,得到城管中队的认可和支持,我们实在不明白城管中队认可的依据是什么?!

为了使问题能够得到更好的解决,请网络青岛论坛平台是否将问题向相关部门转发帮助推进一下,也能引起相关部门重视。谢谢!

业委会建的阳光房很高大上,屹立在楼下很气派,原建图纸上没有,没经过审批,属于正经的违章房。我们的执法部门哪去了?把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事练就的淋漓尽致,让人笑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