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纠纷”有的是“诈骗犯罪”!
“欠钱不还警察不管”这件事,不能一概而论。社会普遍存在发生的逃废债务问题以为是“借贷纠纷”,其实是一种多年不能治理形成的一种无法无天的操纵诈骗发财的新门道。因为借贷纠纷最终法院解决不了,挤压成堆束手无策;因此警察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觉悟和工作水平衔接解决堵塞社会矛盾的漏洞维护经济治安。首先要明确“欠钱不还”属于什么性质,再谈警察该不该管。“欠钱不还”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犯罪的,警察必须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判断“欠钱不还”的债务问题是否成立诈骗,通常需要结合具体的借贷行为,从两方面来判断——主观上,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客观上,有没有采用欺诈手段、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取得“借款”;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如果借款行为中存在涉嫌“诈骗”情节的,那么出借人可到公安机关报案,此类案件属于公诉案件,经查属实的,可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刑法是有针对性的,不是虚无缥缈的文字摆设。
“借贷纠纷”有的是“诈骗犯罪”! “欠钱不还警察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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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种说法:借了别人的钱一定要还,不管是借了多少,哪怕就是几百块钱,也记得要把钱还给人家。人家借你钱,是为了让你度过难关。千万不要以为人家人家就是傻,自己就是有本事借钱不还占了大便宜!其实是你吃了大亏不觉,因为末了逃废债务虽然能大富大贵起来发了家致了富,实质日子过的不是人正常生活的日子,费用也花费不少为了避免心惊肉跳的过日子!有种说法你是替别人挡了灾难!这种说法里面是个什么门道为何如此说法如今人类文明进化程度还说不清楚来……

吉x群、叶x强两口老板:借俺的钱到期了,使劲联系咋不吭声撒谎了呢?你俩吸取了好几千万要奏啥?坑蒙拐骗聚财吗!俺都是病人!钱都是家里省吃俭用的血汗钱、退休养老钱!还有帮你借别人凑的钱!当时都说的明明白白!现在发现你把吸收资金的条件都拍打没了,不是设虚假手续逃废债务吧?心思不要贪婪!先归还俺本钱五十六万吧!有难请露面协商处理,吸收太多钱走玩失踪的发财门道有合作伙伴做大买卖了!13012531183青岛

这些坏人坏事每天都被扭送到论坛“享受”曝光待遇,真让无助的老百姓感到精神上一点安慰。

这年头不要借钱,欠钱的是大爷。
法网不能被扰乱失调,条纲不能被蔑视混乱。丰法守法要统一避免差失。有线索要忠于职守积极查处,税收购置的手段技术措施要发挥作用为民生不要浪费!让逃废侥幸发财的人不能享受“借福”!法网疏漏是禁令不严!确实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治理老赖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强制用劳动力做工还钱,什么时候还清什么时候放人,我敢说老赖的数量将大量减少!

所以啊还是老老实实的吧别想发大财财就不会离你而去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是一句经典的民间俗语,它来源于多个不同的历史背景和文艺作品。具体来说:这句话最初出现在明朝嘉靖年间的戏剧《七品芝麻官》中,描述了明代一位名叫徐九经的主人公为了替百姓伸张正义而奋斗的故事。另外,在豫剧《唐知县审造命》中有这样的表述:“你忘了当初人家对你的救命之恩了?‘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我看你就干脆回家卖红薯吧”。

老赖是严重的社会病毒,如果不及时解决其逃废债务、仍然是逍遥法外,那就会被什么人总结‘宝贵’的经验也决心选择做老赖去发财套路,无非就是内外勾结诈骗银行、欺蒙拐骗亲朋好友……恶性循环,传播至整个社会!

对工作中了解到的真实情况,要及时客观全面反映上来,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议论:
“民间借贷、银行贷款”这一社会模式,当初为什么轰轰烈烈,最后皆是一地鸡毛。谁应该担责?谁应该负责?
有营业执照的,开公司有实体的都怎么回事?
近几年疯狂出现的各种逃废债务犯罪,都认为就是名副其实的诈骗!就是犯罪!就是剥削!就是掠夺!
应该严惩打击经济犯罪分子!
能够骗钱躲避逃废有共同犯罪条件,一个巴掌拍不响。

晚上散步发现:一个小区楼座楼下路道隐藏了四五个人,黑日十一点这几个人还潜伏在那里……突然爆发一阵大吵大闹,好像这几个潜伏的人堵住抓着一个悄悄回家的人……
……从厮打嘲骂的意思明白了‘借钱不还还想躲赖……’的问题,吵闹厮打了许久,
后来不知如何收的场,怪,楼下小区居民没有看热闹的,也没管的。许久后一次散步路过又遇上重复爆发了一次上门堵截讨债吵闹的打斗……以后再路过就平静了,估计是把钱要回去了吧?这么做比法院派出所都管用。

百姓起诉举证难,跑腿求人钱花完。善良诚信换折磨,数年终得胜纸张。老赖偷着乐,借款财产早转光了。

好像找错地方了。

上班要琢磨解决问题!上班要表现执行力!上班要调查反映社情民意。上班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提出改革治理措施意见。上班不能耗时间,白吃白喝国家的工资。上班工作不绝对过高要求,但要多少做一点差不多对得起党和人民的事情。不可能杜绝不和矛盾面交流沟通相处,但要适当的掌握住分寸,不能成为其“伤害民生利益为好朋友帮忙结果”……

如今打官司花了钱不管用!怎么回事?

借钱跑了就是诈骗哪!太简单了

要明白,警察不是讨债公司,有证据才可以出警,并且要不要会钱最终是法院说了算,不是警察们。
很多子女借父母的钱不还,到了父母得了大病需要钱也不还,法院还故意装糊涂,认为是赠予,也不要求子女举证自己的财产都是合法所得,没有借父母的资金不还的情形,都是判决证据不足,父母败诉,全然不管父母连看病的钱都没有。法院不作为,派出所也不管,导致这种实质上属于诈骗行为的刑事犯罪得不到追究。
不能借钱给别人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