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集团,道路停车泊位有没有包月收费呢?要不然一年下来累计费用还真不不少呢?最近又刚刚交了将近500的停车费用,要是有包月收费的话,是不是还能更优惠一些呢?能否增加道路停车泊位包月收费,咱可是定期统一清空欠费信息,从未拖欠过。
公用事业集团,道路停车泊位有没有包月收费呢?(已回复)
人气:50112 回复:10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关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问题,经落实,目前公用事业集团根据《关于转发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黄发改发〔2016〕45号)、《青西新发改发[2023]25号关于继续执行青黄发改发[2016]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现行收费标准无包月收费的相关政策,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反馈至上级有关部门。感谢您的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用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反映,我们将秉承“公用事业,情满万家”的服务精神,竭诚为您服务!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关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问题,经落实,目前公用事业集团根据《关于转发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黄发改发〔2016〕45号)、《青西新发改发[2023]25号关于继续执行青黄发改发[2016]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现行收费标准无包月收费的相关政策,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反馈至上级有关部门。感谢您的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用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反映,我们将秉承“公用事业,情满万家”的服务精神,竭诚为您服务!
民生工作要做细做深,你们应该回去研究研究,听取大家的声音
路内停车泊位应当强化高周转率属性,惠及更多车主,所以从这方面来说也不宜采用包月方式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关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问题,经落实,目前公用事业集团根据《关于转发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黄发改发〔2016〕45号)、《青西新发改发[2023]25号关于继续执行青黄发改发[2016]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现行收费标准无包月收费的相关政策,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反馈至上级有关部门。感谢您的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用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反映,我们将秉承“公用事业,情满万家”的服务精神,竭诚为您服务!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区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的关注与监督。关于道路停车泊位收费问题,经落实,目前公用事业集团根据《关于转发青岛市物价局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公安局关于印发〈青岛市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青黄发改发〔2016〕45号)、《青西新发改发[2023]25号关于继续执行青黄发改发[2016]4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道路停车收费工作。现行收费标准无包月收费的相关政策,您的宝贵意见我们将及时反馈至上级有关部门。感谢您的关注,如有其他问题可致电公用集团24小时服务热线85112319反映,我们将秉承“公用事业,情满万家”的服务精神,竭诚为您服务!
道路泊位分为一至三类,收费标准都不一样,包月费用标准很难制订
对于相当部分车主而言,长年累月的停车费用势必增加了不少经济负担,而开放月租后,每月停车费用固定,对停车时长较长、需要反复出入的车主来说是一个利好政策。不知道是否可行?

想啥呢?还包月,包月了赚的不就少了哈哈。
为规范西海岸新区道路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不断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参照《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实施道路停车泊位统一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6〕110号)、《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西海岸新区政府经过2019—2020年部署预备工作,由区属国有企业公用事业集团下属的青岛西海岸泊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全区道路泊车管理服务工作。旨在通过对停车焦点区域的泊位开展收费管理,优化停车资源配置,促进停车场建设,缓解交通拥堵,解决停车难、停车乱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