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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兼得――部编版二年级上册《拍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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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与熊掌兼得――部编版二年级上册《拍手歌》

课文
    部编版小学语文教材2018学年二年级上册20页《拍手歌》:

    你拍一,我拍一,动物世界很新奇。
    你拍二,我拍二,孔雀锦鸡是伙伴。
    你拍三,我拍三,雄鹰飞翔云彩间。
    你拍四,我拍四,天空雁群会写字。
    你拍五,我拍五,丛林深处有猛虎。
    你拍六,我拍六,黄鹂百灵唱不休。
    你拍七,我拍七,竹林熊猫在嬉戏。
    你拍八,我拍八,大小动物都有家。
    你拍九,我拍九,人和动物是朋友。
    你拍十,我拍十,保护动物是大事。
浅析
    其中一组似应押韵却没押韵。
    这儿歌两句一组,一组一数一韵;从一到十换韵(随韵)――唯独拍二组没押韵。
    1.从普通话韵母角度看,两者不同韵(韵腹、韵尾都不同):
    韵脚“二”,èr;韵脚“伴”,bàn。
    2.从“十八韵”角度看,两者不同韵:
    六儿,韵母 er;十四寒,韵母 an、ian、uan。
    3.从“十三辙”角度看,两者不同韵:
    四衣欺,十八韵的五支、六儿、七齐;十一言前,十八韵的十四寒。
    诗歌中,儿歌押韵严于儿童诗。拍二组不押韵,拗口,逆耳,影响诵读、记忆。

    或曰,不必为追求押韵这个形式而有损儿歌的内容。
    答曰,这话固然不错,但鱼与熊掌兼得岂不更好(引玉之砖):

    你拍二,我拍二(èr),大象长鼻又大耳(ěr)。

    儿童对大象较熟悉且有好感。
    拍手歌中,四组飞禽,两组走兽,若拍二组改为大象,则禽兽各半,更佳。

    或曰,把拍二组的“伙伴”看作读作“伙伴儿”不就押韵了?
    答曰,不可任意把这首儿歌的名词都看作读作儿化之词的。如拍四组之“(写)字”不可看作读作“(写)字儿”,如拍十组之“(大)事”不可看作读作“(大)事儿”。还有拍三之“蓝天”、拍五之“老虎”、拍九之“朋友”,可“蓝天儿”、“老虎儿”、“朋友儿”?
    换言之,若都儿化,则原来押韵的这五组都不押韵了,那问题岂不更大?
    关于儿化,《现代汉语词典》(简称《现汉》)第3页《凡例》如此说(笔者把整段文字分四小段并标上序号,黑体为词典引文):

    1.书面上有时儿化有时不儿化,口语里必须儿化的词,自成条目,如:【今儿】、【小孩儿】。
    (例:【伙伴】[火伴]古代兵制十人为一火,火长一人管炊事,同火者称为火伴,现在泛指共同参加某种组织或从事某种活动的人,写作伙伴。《现汉》595页)
    笔者注:《现汉》“伙伴”没有自成条目【伙伴儿】,可见,“伙伴”并非“书面上有时儿化有时不儿化,口语里必须儿化的词”。

    2.书面上一般不儿化,但口语里一般儿化的,在释义前加“(~儿)”,如【米粒】条。
    (例:【米粒】(~儿)米的颗粒。《现汉》898页)
    3.释义不止一项的,如口语里一般都儿化,就把“(~儿)”放在注音之后,义项①之前,如【模样】条。如只有个别义项儿化,就把“(~儿)”放在相应义项号码之后,如:【零碎】①……②(~儿)。
    (例:【模样】①人的长相或装束打扮的样子……《现汉》925页。【零碎】①……②(~儿)零碎的事物……《现汉》831页)
    笔者注:《现汉》“伙伴”没呈现为“【伙伴】(~儿)”,即在释义前没加“(~儿)”,可见,“伙伴”也不是“书面上一般不儿化,但口语里一般儿化的”。

   4.如单字儿化与非儿化意义相同,分别用于不同的搭配中,也在释义前加“(~儿)”,通过举例表示在有些搭配中儿化,在另一些搭配中不儿化,如:“胆”②(~儿)胆量:胆怯|胆大心细|胆小如鼠|壮壮胆儿。
    笔者注:“伙伴”非单字,本段可忽略。
    另,《现代汉语规范词典》的释义与《现汉》基本一致,“伙伴”不是“口语里必须儿化的”甚或“口语里一般都儿化的”。

    笔者于2008学年起提出上述质疑(当年是人教版,2017学年起部编版)。
    本册教材2017学年第1版。



2019-01-10 09:49:30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很有用啊


2020-11-04 14:40:16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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