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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号召买了新能源车 装充电桩遭物业百般阻挠 怎么破?(附追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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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记者追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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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新闻网7月30日讯(记者任俊峰)“我准备买一辆新能源汽车,但是小区物业却不允许我在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近日,市民李先生(化名)遇到了如上难题,在多方协调无果之下,李先生向媒体求助,希望社会各界能重视新能源车充电一事。

  看好新能源车物业却不同意安装充电桩

  李先生说,他住在李沧区文昌路的鑫水家园小区,为响应国家推行新能源车辆的方针政策,他近期准备购买一辆秦pro新能源汽车,但无奈咨询安装充电桩一事时,却遇到了困难。

  在安装充电桩之前,李先生先查阅了相关的文件,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的《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意见的通知》中明确了新装充电桩安装电表需要的条件。对照规定,李先生找到了鑫水家园小区所属的娄山供电所,对于李先生安装充电桩的申请,供电所非常配合,立刻派出工作人员赶赴现场查看情况。在进行勘验后,工作人员告诉李先生,按照规定,电表盒之前的线路铺设完全由供电单位负责,甚至新安装的电表也是免费的,但是电表盒至车位的线路,需要李先生出面和物业进行沟通,经物业同意后才能铺设。

  为此,李先生找到了鑫水家园物业的经理,但是对方却以电力容量、安装设计等原因明确表示不同意李先生安装充电桩,李先生几番和对方交涉,都没有获得满意的结果。

  “现在新能源车辆越来越多,建设充电桩肯定也是一个大难题,希望有关部门能给一个明确的说法,让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的方针能更好地执行下去。”李先生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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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来越多的新能源车走向市场。

  物业:安全存在隐患须签订保证协议

  为此,记者联系了鑫水家园的物业经理,对方表示,之所以拒绝李先生安装充电桩,一是因为产权问题,李先生的地下车位,其产权并不属于业主和物业,而是属于开发商,所以李先生应该去找开发商协商。另外是安全问题,一旦充电时发生意外,造成事故,物业并不想承担这个责任。

  最终,在记者的协调下,物业经理做出了让步,同意李先生安装充电设备,但前提是李先生要和物业签一个保证协议,协议中需写明“一旦出现意外事故,与物业没有关系”等条款。

  记者了解到,随着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加大,很多车主开始尝试购买或者租赁新能源汽车,但在安装充电桩时,很多都面临着与物业的沟通难题,有的新建小区因为预留了相关设施,物业比较配合,但也有的老旧小区,设施不到位,物业公司一般会存在顾虑,业主安装设备时遇到的阻力比较大。

  采访中,一位物业经理告诉记者,很多小区本身的电路负荷就很有限,一旦很多车主同时给汽车充电,电网根本无法承受,届时肯定会影响业主的正常用电,所以不敢允许车主安装充电桩。“显然,电网的问题不能我们物业能协调的,需要政府出面推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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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区内的电表盒至车位的线路铺装,需要经过物业公司的允许。

  厂家:新能源乃大势所趋应建立充电设施进小区流程

  北汽新能源青岛贵华店销售经理陈敏告诉记者,目前车主购买北汽新能源200公里续航以内的车型,公司是不给配装充电桩的,但购买300公里以上的,则全部免费赠送充电桩,一般标准是30米线路之内的免费,线路长度超过30米需要另加钱。今年下半年,北汽新能源还将推出四款全新车型,续航全部在300公里以上,“北汽在全国新能源市场处于领先地位,所售车型越来越被市场所认可,按照我们的计划,未来北汽会将全部精力转向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车替代传统的燃油车已经是大势所趋。

  陈经理告诉记者,车主购买了新能源车之后,最方便、最经济的办法还是在小区内充电,现在社会上的充电桩一般要收服务费,一般接近一元,再加上商业用电的电费,在外面充一度电要花接近两块钱,而在小区内充电只需花0.55元,一辆30千瓦时的新能源车,充满一次电只要花十几块钱,非常划算,所以很多顾客在买新能源车时,首先都会考虑充电问题。

  陈经理表示,在这种背景下,安装充电设施肯定是“刚需”,而帮助业主建立一个公开规范的流程,降低沟通的成本,应该是政府部门的责任,所以他希望政府能尽快出台充电设施进小区的具体规定,为业主提供便利,同时也为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上的保障。



  求助于新闻媒体记者,充电桩建设问题大家可以参考下

  本人买了买了一辆新能源汽车,全力相应国家推行新能源车辆的方针政策,无奈拜倒在安装充电桩的路上。

  事情是这样的,在安装充电桩之前我查了相关的文件,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报装服务意见的通知》明确了新装充电桩安装电表需要的条件,其中一条就是需要物业的同意安装证明,无奈,我多次和物业协商无果,物业一开始以电力容量、安装设计问题推脱,在告知其所有电力接入设计均由国家电网负责后,又已地下车库属于开发商的产权,我说我买了产权就是我的了,你管理我的车位我给你服务费了,所以物业有管理的义务,理应物业同意,物业让我找开发商说他们不管。

  这不是明摆着不想麻烦么?怕担责任么,国家四部委2017年初发布了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中明确了业主、物业、电力等部门的义务和责任,物业想减少责任签订协议书就是了,协议书模板国家四部委《关于统筹加快推进停车场与充电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的通知》中有,另外文件中还明确“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作用。在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规定了这件事也是物业的责任他们不能推脱;看到《通知》最后“加强舆论监督,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以及阻碍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行为,加大舆论曝光力度,营造有利发展的舆论氛围。”我这才想起了记者朋友们,向你们寻求帮助,帮我曝光下吧,希望能早日安装上充电桩。

  最后,还是要表扬一下,国家电网的同志们,我从政务热线上反映了如何建设充电桩的问题,电业公司立即与我取得了联系,告知我相关政策,并特意按排周末我休息的时间安排娄山供电所人员上门查看接电基础条件,大中午的钻到狭窄的空间内给我看线路,一身汗,确是应该赞一个,这才是一个国有企业应该有的担当!!!

  希望有兴趣的记者朋友可以联系下我,现在新能源车辆越来越多,建设充电桩肯定也是一个大难题,多给宣传宣传,让国家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的方针能更好的执行下去,谢谢了。



2018-07-21 20:15:41 来自青青岛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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