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沧区东山五路42号楼头洗车点无证违规经营,污染严重,对我们居民的环境卫生造成很大影响。他家的洗车工具都放在屋里,当执法人员未上班或下班后经营洗车活动,难道这个时间段就可以经营了吗?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事 |
李沧区东山五路42号楼头洗车点无证违规经营,污染严重,对我们居民的环境卫生造成很大影响。他家的洗车工具都放在屋里,当执法人员未上班或下班后经营洗车活动,难道这个时间段就可以经营了吗?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事 |
洗车水流入河道那不就得喝啊,有才!雨水和洗车水,流入污水井就更违规了,这就是露天洗车的危害
《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是个笑话吗?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或者其他公共场地从事经营活动。临街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经营、作业或者展示商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可以予以查封、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