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市2019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对象
青岛市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学员”),应当在取得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参加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员需要先进行我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具体通知已在青岛市财政局官网-会计管理网页发布)
二、学习时间
2019年10月2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红叶学校可代学今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学习,+V:hy83641220
初级会计师10月21日开课,考过目前政府补贴1000块~~
三、继续教育学分
我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 90 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分。网络培训及面授培训,每学时折算3学分。
四、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的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信息化知识。
除以上内容外,企业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管理会计、企业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和税收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财政绩效评价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及我省出台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相关制度办法等。农村会计学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还应包括:财政支农政策、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涉农法律法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