层次不甚清晰――部编版九年级下册《屈原》
课文
部编版初中语文教材2018学年九年级下册96页《屈原》:
脚注
[湘夫人]传说尧的女儿、舜的妃子娥皇、女英在舜死后投湘江而死,成为湘水之神,称湘夫人。
浅析
述说的层次似不清晰。
句中“尧的女儿”和“舜的妃子娥皇、女英”,她们之间顿号点断为第一层次,两者构成同位短语(复指短语),异名同人,同作第一个分句的兼语;而“娥皇、女英”之间顿号点断则为第二层次,两者组成并列短语以为上述同位短语的一部分。问题是,句中有两个不同层次的停顿,却都用同一层次的顿号点断,显得层次不分;甚或会误读为三人“投湘江而死”(三人,分别是“尧的女儿”、“舜的妃子娥皇”、“女英”)。
为免歧义,试作如下改动(删第一个顿号):
[湘夫人]传说尧的女儿舜的妃子娥皇、女英在舜死后投湘江而死,成为湘水之神,称湘夫人。
又因为“尧的女儿”实为“尧的两个女儿”,所以如此改动或许更好:
[湘夫人]传说尧的两个女儿舜的两个妃子娥皇、女英在舜死后投湘江而死,成为湘水之神,称湘夫人。
辞书对“湘夫人”释义可参考:
【湘夫人】①传说中尧的二女、舜的二妃,即娥皇和女英。详“湘妃”、“湘君”。(《辞源》2444页)
【湘夫人】传说中的湘水神。《楚辞?九歌?湘君》:“帝子降兮北渚。”汉王逸注:“帝子,谓尧女也……言尧二女娥皇、女英随舜不反,没于湘水之渚,因为湘夫人。”参见“湘君”。(《汉语大词典》第五卷14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