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疏忽所致――部编本八年级下册《北冥有鱼》
课文
部编本初中语文教材2017学年八年级下册《北冥有鱼》,116页:
《齐谐》者,志怪者也。《谐》之言曰:“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去以六月息者也。”
质疑
课文似体例不一。
浅析
“齐谐”两个义项,一为书名,一为人名。从课文这个具体的语言环境中可知它指书名(古代先秦神话集,属于记载奇闻逸事的书);而它用上书名号标示更是明证;特别是“《谐》之言曰”,非书名若人名何出此言。
但课后的“积累拓展”则与课文不一。见118页“解释下面加点的词”:
齐谐者,志怪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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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考虑课文,这“齐谐”会是指人名;但这句子是选自课文的。课文用书名号,此处文字照录却不用书名号,前后不一。应一,须一。
可能忘了“齐谐”是书名而没用书名号,又可能转载时忘了核对;或兼有。
或言之,若“齐谐”是人名,则须删去课文中两处书名号以与此处一致:二者必改其一。还是添上书名号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