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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周边已经“微循环” 7点就开始贴条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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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烦大家评个理:1996年建的金湖小区,车位有限,周边居民停车非常困难。我曾多次拨打12345,建议能否给划一下蓝色停车线,晚上和周末能临时停一下。这个小区已经更改为“微循环”,车辆全部转圈行驶,不牵扯堵车问题。市南交警回电话,答复说晚上和周末我们不给你们贴条。

  28日早上,我7:25分把车开走的,马路上监控和行车记录仪可以作证。29日早上,收到一条违章短信“28日早上,7:21分违停,200元,三分。”我个人认为,七点多贴罚单,非常不近人情,再次拨打12345,市南交警答复“我们就是-----依法办事!你不服,就去上诉去!”

  我个人认为:1、新沂路不是一条主干道,并且已经“微循环”,不存在堵车问题;2、这里没有学校、医院和机关单位,无任何不良影响;3、之前,多次向12345反映,你们说可以,不是都有电话录音?如果答复里面有7点开始执法的录音,我甘愿受罚;4、法规要根据实际情况,那些年是八点和八点半上班,现在都是九点上班。难道要我们六点多就把车开到单位吗?个人认为,8点开始执法比较合适,7点就跑出来给人家拍照,非常不近人情。大家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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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1 14:18:24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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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交警巡逻中队一直安排警力,对违反禁令标线的行为进行抓拍、对乱停车现象进行治理。违章停车直接影响居民的出行,如有异议请到东海西路7号市南大队秩序科申请复核或到青岛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行政复议还可以到市南区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市南交警巡逻中队考虑到金湖小区附近停车泊位紧张,经请示上级机关部门批准,晚高峰后至次日早高峰前可以停车(19:00-07:00),交警部门暂不处罚,但是要规范,不要影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关于您建议八点再对违章停车进行处罚,属于不合理诉求,交警部门无法满足,因为早高峰期间违章停车直接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感谢您对交警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2021-02-02 16:43:45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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