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财神节,一早起来静悄悄,响应政策不放鞭炮,国民素质越来越高了。
“财神节”违规燃放,打110举报
今年8月22日(农历七月廿二),是民间传统的“财神节”,根据《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市内三区(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和崂山区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为切实加大“财神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日前,市公安局制定了《加强“财神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全面宣传发动,着力引导市民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通过严格社会面清查、严密源头堵控、严厉执法查处,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切实杜绝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消除火灾安全隐患。
“财神节”期间,全市公安机关将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加强源头整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制作、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公安分局将组织警力开展街面巡查,对沿街商铺和居民进行宣传;对准备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将及时劝阻,并收缴烟花爆竹,依法予以处罚;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将及时固定证据,收缴烟花爆竹,依法传唤行为人并依上限处罚;对违规燃放离开现场的,将追查违规燃放行为人,依法从严处罚;对群众拨打110举报的,将组织警力开展调查处置;对违规燃放造成损害公私财物和人身伤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从严予以处罚;对执法过程中,拒绝、阻碍民警执法的,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交警支队将立足本市主要交通要道开展流动稽查活动,加强高速公路匝道口、国道、省道以及人员、车辆较多的公路沿线巡查堵控,及时拦截检查各类可疑车辆。
地铁公安分局将加强“财神节”烟花爆竹限放宣传,进一步加强安全检查,防止乘客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地铁。
据悉,截至今年年底,全市现行的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仍为“限放”,即:市内三区和崂山区建成区范围内,腊月廿三、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十五等六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今年7月19日,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针对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从“限放”改为“禁放”,明确了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以及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的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他区市也可划定本辖区禁放区域。该《规定》将按照法定程序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