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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断章取义,错误理解中央关于文化执法改革最新部署,一错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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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和要求,《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9号)文件的要求明确“设区的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执法层级,避免重复执法”;“文化市场领域,中央要求原则上以市为主执法”。

但现阶段青岛市并未将青岛各区执法人员整合至市级文化综合执法局,不乏有的区级部门把文化执法和城管执法相合并组建综合执法,,严重违背国家制定的五大领域执法。青岛市相关部门以不翻烧饼、不走回头路为由,以旧文件精神抵制新文件精神,拒不改正,致使文化执法工作全面严重弱化。

其主要表现在严重违背了《《关于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59号)》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指导意见》第四条:“……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统一规范管理的方向和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合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确保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二、《指导意见》第五条:“……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对干部职工工作和福利待遇作出妥善安排,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青岛市上述做法属于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严重削弱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能力,不符合上述《指导意见》的精神,侵害了区级文化执法人员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规定,执法人员身份必须是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现阶段最为严重的问题是,区级文化执法人员身份问题至今都未解决,导致区级文化执法人员无执法资格,无法行使执法职责。市级文化执法人员早在2012年时,人员身份由事业编制转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区级执法人员身份问题至今不予解决!市级、区级文化执法工作的内容一致,性质一致,但执法人员身份却不统一,因区级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导致法律层面区级人员无执法权,出现执法违法的可怕问题,往往区级部门案件处理的再精、再细,因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导致当事人上诉我们必然败诉,对整个文化执法领域造成了巨大的打击。

青岛市全市90%的文化市场由区级文化执法部门进行日常执法监管,我们为青岛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此,我们区级执法工作人员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央两办《指导意见》的精神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原则,整合在编全体人员上划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切实完成好国家部署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改革的任务,同时必须解决区级执法人员身份问题,做到依法行政,让基层执法工作人员吃到定心丸,继续在擅长的岗位上从事文化市场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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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23 09:14:02 来自 青岛新闻客户端 青岛新闻客户端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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