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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让救护车通过路口被记6分?交警:让道即可不能闯红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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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胶州的哥徐师傅在避让120救护车时被监控抓拍,徐师傅认为避让救护车是好事,但这次却被记6分,罚款200元,这让他一时心有不甘。对此,从胶州警方获悉,在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时,驾驶员不能违反信号灯指示,如果闯红灯继续向前行驶通过该路口,将会被记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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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6日,徐师傅驾车拉了一个乘客,在G204烟上路和泸州路路口左转车道等红绿灯。此时后面驶来一辆120救护车,并响着警报,徐师傅为了让道,就直接在信号灯为红色时左转,后来他发现自己被监控抓拍,罚款200元,记6分。

  “我当时感觉停在路口很不方便,还有危险,所以没停车,跟着120救护车过去了。”徐师傅解释道,后来他去交警部门复议,交警说让道可以,但是不应该直接闯红灯过去,正确的做法是前行后停住,给救护车让道,而不是闯红灯让道。因此,徐师傅的复议没有成功,但对于此次记分罚款,徐师傅仍然耿耿于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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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师傅的遇到的情况并不少见,当驾驶员驾车出行时,遇到前方是红灯后方是正在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警车或工程抢险车的时候,选择避让还是不避让呢?根据相关规定,闯了红灯要记分罚款,不避让也要记扣分罚款,对于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具体怎么做才合适?

  驾驶员避让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行为值得提倡,但由于驾驶员的自身认识原因,如果认为为了避让特种车辆闯红灯了应当不予处罚,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因为在无论是何种情况下闯红灯,这种行为对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据介绍,驾驶人在红灯亮时直接开车通过了路口,虽然该行为是为了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民警表示,驾驶人应当向左或右让开道路以不影响特种车辆通行即可,不能违反信号灯指示继续向前行驶通过该路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与第九十条规定,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记3分,罚款200元。

  其实像上面这位出租车师傅想法的人应该有不少,你有没有遇到过因为给救护车消防车等让路而违反交通法规的经历呢?最后是怎么处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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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3 07:28:53 来自青青岛社区 回复 | 引用 | 编辑 |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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