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三到市北信访局要求查询‘信访复核’的进展,‘信访复核申请’早在去年上半年递交到市北信访局,最终在上月11号才进入市北信访局电脑,再就是?不知道如何推进了。市北信访局负责‘信访复核’的官员李同志非常诚恳的答复我:你必须回到市北房产二处要他给你开听证会、拿到听证会书面结论交给我,我才能按照规定程序给你出具书面答复,你才能进入更高一级的‘信访’。不用说,照他这么说问题还是在我身上。我再三辩解这个程序有误责任不在我,而在于你们之间,你们完全可以以上级部门的职权要求市北房管二处修正自己的错误,而不是要我去要求。他说我没有这个职权,你该明白我的权限非常有限。实际上不是他没有这个权限,是他不想挡人财路官路,给自己制造麻烦。他把话说到了这个份上,我只好不再坚持让他们去做,我再去一趟房管二处。
房管二处负责信访的小刘主任见了我一点也没反应,虽然我拿着市北信访局的函件。他的答复一点也不出乎我的意料:我们按要求已经出具了书面答复,你没必要再到我们这里来了。我说我也不想来,可市北信访局非得要我拿回‘听证会’材料。不能开听证会这个早就跟你、跟他们都解释了。你拿出相关文件给我看看,以示你是依法行政。没必要,文件是保密的。我可以要求公开吗?你可以直接区法院行政庭起诉。
我又提了一个问题:你们说房管局私字(1986)118号文件你们执行了,把房子还给我们了;能否拿出相关材料证明一下你能把房子还给谁了?没还给你是吧?那就对了,不该你的事!文件上没有你的名字。是没有我的名字,也没有房主范寿农的名字,有名字的张慧敏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就过世了,那你怎么还给她?
他不回答,在他看来文件上没有我的名字就足够了,不必再多费口舌。
这样的官员挡道,咱能拿他咋办?谁拿他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