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11月29日下午13时39分,在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206-1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停车场,我和妻子在城阳区妇幼保健所做完产检后决定用大道用车回家,通过手机上的大道用车APP找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206-1号青岛农村商业银行停车场内的一辆大道用车公司的共享汽车,由于是第一次使用共享汽车,按照APP操作步骤一直往下操作,到最后一步拍照时发现这辆汽车左后轮胎爆胎无法使用,当时决定取消订单,但是大道用车APP界面始终停留在拍照界面无法退出,也无法取消订单,并未点击上传照片用车,由于妻子有身孕,就离开这辆爆胎的汽车决定搭乘公交车回家,在此之后就没有在使用大道用车APP。到2018年12月8日星期六晚9点左右,打开大道用车APP时发现有个订单,消费2764.36元的订单未支付,包含里程费0元,时长费2761.36元,不计免赔3元,遂沟通客服,说是我使用了汽车,并且还在6
后天帮我完成还车操作,这期间从未联系过我,产生的费用需要我承担,经过沟通需要我承担33.6*6=201.6的运营费用,这个结果我不接受!
对大道用车的几个疑问
1:为何把有故障的汽车放在外面,在APP上还能显示出这辆有故障的汽车,诱导消费者前去,
2:按照大道用车APP步骤操作,在最后发现这辆爆胎,无法使用,为何不能取消订单,拍照界面无法退出,是否是强制消费!
3:后台有为何帮我换车,当时用车是否也是后台操作的呢
4:长时间用车但是里程是0,为何不主动和消费者联系,而是7日之后主动帮还车供其他消费者使用这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