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青岛融创维湾业主,我在其售楼处销售人员说后期不会开发毛坯房的口头承诺下购买了维湾七期精装房一套。 可我获悉近期融创和贝壳联手热推出九、十期毛坯房。 毛坯房的公摊面积装修和我所购精装房公摊面积的装修完全一样! 毛坯房公摊面积的装修并没有另行收取装修费用项。 而我所购精装房房价和装修费是分拆计价,约定的2500元/平米精装装修费的建筑面积又包含了公摊面积的精装修费用。 由此我认定其公摊面积是建筑配套的基础装修,开发商在隐瞒事实的同时却又重复收取了我的公摊面积的精装修费用。 恳请政府百忙中听一下草民泣诉,过问一下: 这样的重复收费合理吗? 融创维湾的开发商把我的2500元/平米的公摊面积的装修费用的血汗钱在什么地方了。 致谢!!!
来源:齐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