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青岛市2018年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一般失信行为名单的公告》,曝光了25个因同类违法行为受罚超两次的当事人。若他们在本年度内再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处罚的,将上升为严重失信行为,并受到联合惩戒。
自2018年1月10日《青岛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以来,以下当事人(见表格)因同类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构成一般失信行为,现予以公告。
对一般失信行为,各区(市)综合执法部门按照《实施意见》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信用提醒,如当事人经信用提醒后仍不改正,本年度内再次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处罚的,上升为严重失信行为。对于严重失信行为,青岛市城市管理局将按规定向有关部门通报,对当事人采取停止执行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取消政策性资金支持、限制参与招投标、限制公积金贷款等联合惩戒措施。
青岛公布2018年城市管理领域第一批一般失信行为名单
推荐人气:16202 回复:0
打赏TA共获得: 金币:0枚
还没人打赏
本文仅代表网民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如发现文章内容有违法、失实、侵权之处,请权利人及时与我们站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立即做出处理。本站帖文版权归青岛新闻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猜你喜欢
全部回复
回复此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