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小区五号楼2单元501户、六号楼1单元301户,于2021年5月20日,小区内遛狗不拴狗绳,致使我家人正常遛狗返家途中,被以上两户未拴绳“雪纳瑞”犬围攻咬伤。且拒绝与我家人一起去医院就医。
后我家人自己去薛家岛医院打完第一针狂犬疫苗,并在接下来28天内打完剩余4针。此严重影响了我家人正常的新冠疫苗接种及其他规划。
但以上两户要求与我家人平分医药费,我方无法同意。(根据《青岛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养犬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占用公共楼道等共有区域。犬吠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养犬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禁止驱使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受害人送至医疗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我家人已经报警。现要求对方承担我家人医药费和误工费,并道歉!!且保证以后遛狗必须拴绳!!!
温馨提示:大家注意小区内未拴绳宠物犬,如有发现请尽快拍照远离并上报到有关部门!!保护自身安全!!倡导大家文明养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