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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专用邮箱邮件:为什么再审时没有给我发传票?_青岛新闻网_青青岛社区
  楼主 青岛中法 发表于: 2007-03-27 15:11:02$ * [海带级]
  

回复专用邮箱邮件:为什么再审时没有给我发传票?   

来信内容:
我是"十三民工劳务费纠纷案"的被告当事人之一李**.
听说有部分民工上诉被判决后不服,中院又启动了再审程序,现早已审理完毕.可是为什
么没有通知我出庭?
我想在这里再三声明"是因为天龙公司黑我的钱,才导致民工工资不能发放.
我已将大量的证据提交给法院证明我的主张,可是法院并没有审理和查明.
我也是受害者!
我也是受害者!
我也是受害者!
我也是受害者!

盼望中院的领导能真正地过问此案的真实案情,全面审理整个案件案情,确保当事人的合
法利益不受侵害.

彻底查明本案的办案法官是否有“不当之处”???????????????

回复意见:由于在回复你的信件时发生退邮问题,特在此回复。此案并没有进入再审程序。目前中院正对此案进行复查,承办法官正想法设法调解此案,你也可以来中院联系参与此案的解决,联系人:中院立案庭7309房间,陈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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